根据《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学院2021级本科专业分流实施细则》要求,学院经过分流动员、专业介绍、学生填报志愿等各环节的工作,形成了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学院2021级本科专业拟分流结果名单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三天,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至5月21日。在此期间,如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,可以书面具名形式向学院提出异议理由和事实根据,逾期或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异议受理部门: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学院办公室
联系方式:022-60435865
地址:智能学院楼306
附件: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学院2021级本科专业拟分流名单
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学院
2022年5月19日